【古代教师的称谓】由于学校名称的繁杂,受教育的对象不同,在我国古代的各个不同历史时期,对教师的称谓不尽相同。
“夫子”《始语·子张》“夫子焉不学,而亦何常师之有!”起先孔子的门徒尊称孔子为夫子,后来夫子成为对教师的尊称。
“师”泛指老师、教师。韩愈《师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师傅”老师的通称。《谷梁传·昭公十九年》“羁贯成童,不就师傅,父之罪也”。
“师保”古时担任教导贵族子弟的官,有师有保,统称“师保”。 《礼记·文王世子》“师也者,教之以事,而谕谙德也;保也者,慎其身以辅翼之归诸道者也”。
“先生”老师。《礼记·曲礼上》“从于先生,不越路而与人言”。郑玄注“先生,老人教学者”。韩愈《进学解》“国于先生晨入大学”。
“宗师”掌管宗室子弟训导的官员。《汉书·平帝记》“其为宗室自太上皇以来族亲,各以世氏、郡国置宗师以纠之,致教训焉”。
“老师”教授学生的人。金元好问《示侄孙伯安诗》“伯安入小学,颖悟非几儿,属句有夙性,说字惊老师”。明清两代生员和举子对主试的座主和学官称“老师”。
“教习”学官名。明代选进士入翰林学习,称庶吉士,命学士一人任教,称为教习。清末兴办学堂,其教师也沿袭教习。
“教谕”宋代在京师设立的小学和武学中的教官。元明清县学皆置教谕,与训导共同负责县学的管理与课业,官为正八品,掌文庙祭拜,教育所属生员。
“教授”宋代除宗学、律学、医学、武学等置教授传授学业外,各路的州、县学均置教授,掌学校课试等事。元代诸路散府及上中州学校和明清的府学亦置教授。清江藩《国朝汉学师承记》“自以不习吏事,就教职,选授江南府教授”。从宋元到明清,各府(路)、州、县均设有各级教育官员,其中最高一级为教授,设于府(路),官为正七品。
“助教”国子监教师,西晋咸宁二年(公元276年)立国子学,始设助教,国子监协佐博士理事的官员,负责教导学子的修身养性、崇志广业事宜,官位多在从七品上下。
“学博”唐代府郡置经学博士一人,以五经教授学生,后泛称教官为“学博”。清代它又成为州县学官的别称。
“学正”宋元明清国子监所属学官,协助博士教学,并负训导之责。元代路、州、县及书院也设学正,明清州学设学正,负责教育所属生员。官为正八品。
“学录”宋元明清时国子监所属学官。掌执行学规,协助博士教学。元代路学设学录,协助教授教育所属生员。学录官为助教的协佐,官为正八品。
“学官”又称“教官”。指中国旧时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
“监学”清代中等学堂以上设监学;掌稽察学生出入。考察学生功课勤惰等事。
“司业”隋以后国子监设司业协助祭酒掌儒学训导之政,国子监的副长官,为正五、六品。历代沿置,为学官,至清末废。宋濂《送东阳马生序》“司业博士为之师”。
“祭酒”汉平帝时始置六经祭酒。后置博士祭酒,为博士之首,属大学中教言(主管官)。隋唐以后称国子监祭酒,至清末废。封建王朝专门教育公卿大夫和三品以上官僚子弟的学校称国子监或国学、太学。国子监的最高长官称祭酒(祭酒原非官名,古代人宴会或祭祀时,推一年高望重的人先举杯子以祭,称祭酒。隋唐以后始称国子监的主管官为祭酒),官多为从四品。
“学政”宋代太学的教官。《宋史·汪解传》“熙宁大学成,分录学政”。
“讲郎”讲授经书的官员。《后汉书·儒林传》“又识高才生受《古文尚书》《毛诗》《谷梁》《左氏春秋》,虽不立学官,然皆擢高第为讲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