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艺超网论坛:关于版主、管理员删除广告帖的规定
原帖由 cangcn 于 2008-6-30 15:26:00 发表
艺超网论坛:关于版主、管理员删除广告帖的规定
即日起,凡是在艺超论坛内发表纯广告帖者,
版主与管理员不做任何解释即可直接删除。
广告贴定义如下:
1、帖子内容与本论坛主题内容无任何关联;
2、帖子内容涉及商业广告、违法信息等;
3、广告贴(非藏品)相关内容里留有电话号码和联系人;
4、发帖人连续大量发表垃圾广告帖超过3篇;
论坛本身就是供大家交流买卖的地方,偶尔发个广告都能理解
但为了保证藏友的利益,发表纯广告贴(非藏品相关)禁止留有电话号码,如需交流可通过站内信。
建议将此规定置顶到相关版面